第一章 李梦尘的大学生活(2/3)
号码总不至于是想泡我吧,当然这肯定是一个玩笑。
“好,以后有事找你,我就打这个电话了,你好像不怎么爱说话啊,也不常在班里活动上见你。”
“我比较喜欢安静,所以经常都是一个人去图书馆看书,班上有活动有我没我都一样的。”
“呵呵,蛮有个性的嘛,不过有机会还是应该多参加一些活动,也挺有意思。”
李梦尘点头称是,又闲聊几句,两个人就开始听课。
李梦尘后来了解到,朱倩倩家里很有钱,老板是一地产老板,不过朱倩倩给人的感觉倒不像是一个不可一世的富家千金,这一点李梦尘挺喜欢,但他知道自己与朱倩倩的差距,自动与她保持着距离,很少主动去和她说话,除非班有什么通知,朱倩倩也不会和他联系。
李梦尘进大学第一次见到的大二女学长,他现在知道那个学长叫林玉娇,是院学生会的主席,是很有能力的一个女生。他与她见过几次面,说过几次话,但是她对他的态度仅止于一个学长对一个后起晚辈的教诲训导,而且她那学生会主席的气势让李梦尘的对她的初步印象完全破灭了。像她这样的女孩永远不可能会看上自己的,李梦尘很悲凉地想。
李梦尘还有一个同乡,叫王乐乐,在高中和他是一个班的,考到同一学校的不同的院系,有一次李梦尘去吃饭,很意外的遇到她。李梦尘发现她与高中时真的判若两人。李梦尘没有发现原来她也是一个挺漂亮的姑娘,王乐乐很热情,两个人走了一路聊了一路,无非是聊些高中时的往事,还有进入大学后的生活。李梦尘平生第一次鼓起勇气向一个女生要电话就是对王乐乐,可能对王乐乐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而对李梦尘来说这已经超出他的正常行为了,他心里一旦担心如果他向一个女生要电话,对方会不会认为他对自己有什么非份之想,而他觉得像他这样的穷小子如果对一个女生有非份之想,会不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是不是在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呢。他不怕自己穷,但最怕被别人看不起。但是王乐乐是那种没有距离感的女生,他和她聊的很开心,发现他们有很多共同点,他心里甚至有点偷偷的喜欢她了。
王乐乐是李梦尘唯一称得上是比较亲密的女性朋友,这种亲密只是限于几次聊天,还有一次王乐乐借李梦尘的外语书。除此之外,李梦尘也不敢奢求更多。
李梦尘的大学坐落于一个美丽的沿海城市,李梦尘从小的梦想就是走出山村,去看大海,所以当他选报志愿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选了这所临海的大学,虽然以他当时的成绩完全可以上更好的学校。
这一年下来,他几乎每隔一个月都要去海边玩,或者是和同学,或者是他一个人,大海很近,他有时骑一辆自行车绕大半个城就能到海边。他常常赤着脚走在海边,海风吹拂他全身的毛孔,说不出的舒服惬意,此时他能暂时忘记很多让人烦恼的事情。
李梦尘和王乐乐渐渐熟识,有时会想,如果约王乐乐和他一起去海边玩,不知道她会不会答应。后来这个想法一直在他脑海里盘踞,挥之不去,尤其当他觉王乐乐对自己有那么点好感的时候,他渐渐觉得自己真的不是在痴心妄想。终于有一天,他故作镇定地向王乐乐提出去海边玩,王乐乐很爽快就答应了。李梦尘心里的一块心病解除了,对王乐乐也开始有一种更大胆的设想,让她成为自己的女朋友。
本来他想骑自行车带着王乐乐去海边的,可是又一想,自己那辆破得不能再破的破自行车,如果让王乐乐坐上去不是太委屈她了吗,所以最后决定还是坐公交车去。
他报着极大的热情准备着去看海的事情,甚至还借钱租了一部相机,他知道王乐乐很喜欢拍照。
而到了那一天他到了约定的地点时,发现王乐乐身边站着一个男生,李梦尘感到很突兀,这个男生的出现让李梦尘感到某种威胁。李梦尘讪讪地走近两人,发现那个男生长得还挺帅,个子和自己宿舍的郑龙差不多,王乐乐和他很亲切聊着什么,看到他时王乐乐很热情地摆手招呼。
走近之时,王乐乐主动介绍起身边的男生:“他是史小可,是我同学,这是李梦尘,我的老乡。”
史小可主动和李梦尘交谈起来,李梦尘还有点介意王乐乐带着史小可一起来,因为在他的设想中,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情,现在却突然杀出个程咬金。李梦尘真想天上下个霹雳,把这个史小可给辟了,省得碍眼。所以李梦尘对史小可没有太多的热情。
三个人一起坐上了公交车,王乐乐像只开心的小麻雀一样,叽叽叽喳喳喳说个不停。史小可和她关系似乎有些不一般,动不动去拍她一下,让在一旁的李梦尘很不舒服。终于到了海边,王乐乐蹦蹦跳跳地来到海边,对着大海喊了几声,史小可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架单反相机,看样子至少也得两三千的样子,而李梦尘犹豫着还要不要拿出自己借钱租来的那部小数码相机。
王乐乐很爱拍照,很多年轻女孩子都爱拍照,可能是为了让自己的青春有个好的纪念。
史小可给王乐乐连拍了好多照片,夸赞王乐乐漂亮,pose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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