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细说案件和人员,初次接触电击案(2/3)
你有切身的感受了?”我也笑着,问道。
“太有感受了,我决定好好地学习指纹。”小柯坚决的声音。
“你除了看书,还要将历年来的指纹鉴定书都找出来,看看别人是怎么鉴定的,这理论和实践想结合,你会有很大的进步的,这串案件的指纹鉴定书,你就试着制作下。”我指引着。
“好,我记着你的话,我这就去找鉴定书。”继续是小柯的声音。
小柯离开后,我打开柜子,拿出了资料开始慢慢地、认真地看起来,边看边在记本上记录着。
1985年6月8曰凌晨,大龙镇柯华村钟家湾钟爱芬(女,16岁)在家睡觉时被人强歼。
对钟爱芬的访问材料是在镇卫生院进行的。
问:你几点钟睡觉的?又是几点发现的?
答:我头一天晚上九点睡的,今天凌晨三点左右发现的。
问:你是和谁一起睡的呢?
答:我和我弟弟睡一张床,我爸妈睡在另一个房间里。
问:你弟弟多大了?
答:6岁了。他睡得太死,什么都不知道。
问:你现在躺在医院里,你身上哪些地方受伤了呢?
答:我右侧大腿有两条长的划迹,肉都裂开了,好深的。
问:这两条长的划迹具体情况呢?
答:有十几厘米长,5厘米宽左右。
问:你发现了什么情况没有?
答:没有,我醒来时大腿很痛,都在流血,另外我被强歼了,我只知道被强歼了,其他的情况我都不知道。
随后的录是对案件有关情况的记录,没有什么关键点。我继续看对其他人的调查材料、现场勘查情况。
从多人的录来看,当天晚上,钟爱芬和6岁的弟弟一起睡在西屋,其父母则睡在东屋。钟爱芬被强歼,不但她父母不知道,就连睡在一起的弟弟也不知情,是她痛醒后,才告诉父母和家人的。
现场图片都是黑白的,从图片来看,钟爱芬家位于柯华村姜家湾东侧,周围房屋较少,只有北侧相隔十几米远有一栋民房。她家为一栋连三间结构的黑瓦青砖房屋,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部分:中间为堂屋,有东西两个房间,钟爱芬和她弟弟就睡在西屋房里。西屋东墙南端对着堂屋有一道木门,是那种很简单的门,木门门板很薄,门外侧挂着一个铁锁扣,门里侧连个门闩都没有。屋里摆设比较简单,东北角堆着一堆杂物,南侧窗户下有一张桌子,桌面上堆了不少杂物,有花瓶,有镜子,梳子等等;在东南角有一张床,床上有灰白色纱线蚊帐,帐门敞开着,床面高低不平,两头各有一个枕头,根据钟爱芬介绍,她和他弟弟分两头睡,她睡在北侧,她弟弟睡在南侧,在北侧床面上可见有滴落状血迹;房间地面为土质,较为干燥,靠近床沿地面上有几滴血迹;后部分是厨房和杂物间,厨房有一扇木门,这木门就是由两扇门板组成,离门框有不少空隙,很简单就可以将其中的任何一扇门夺开,从这里入室比从前门夺门入室不但要方便很多,而且较为隐蔽,作案人选择这里作为进出口,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虽然说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但是钟爱芬正是豆蔻年华,从相片看,却长得比较丰满,身体正是发育时候,头上是满头乌黑的长发,面部五官端正,整个脸庞看起来非常干净,衣着虽然是简朴,但是也干净整洁,其右大腿内侧有两处划伤,肌肉都翻出来了,看了很恶心,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严重程度,我测量了一下,每处的宽度都在2cm左右,长度在8cm左右,深度约05cm,两处中间间距在5cm,整个伤势以大腿为中心,内重外轻,可以推断作案人是用工具从大腿内侧为外侧动作而成。
技术推断作案过程如下:作案人夺后门入室,用绳子和木棒将东侧房屋的门反锁,使里面的人无法出来,然后入西侧房间,下了房间里的灯泡,并用一种工具将钟爱芬击晕后,实施强歼。作案完毕后,还是从后门溜走。
痕迹方面,基本上未提取到可以利用的痕迹:灯泡是找到了,看图片,这个灯泡使用了很长时间,上面布满了灰尘还有油烟,根本上就没有指纹可提取;钟爱芬被强歼,其母早在报案前就对她里外都进行了清洗,精斑什么的也没有提前到;足迹方面,农村室内地面根本上就发现不了足迹;在钟爱芬大腿处是发现了可能是作案工具的痕迹,然而是什么工具,第一次专班根本上就没有作出一个准确的推断。
外勤调查访问和技术勘查一样,也没有什么收获,将附近几个有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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