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谋杀未遂之诉:辩驳(21)(1/2)
衙役接过,把手书放置案板上。>
“堂审后,本官会找人核实。”县令看向被告方,“汝等,可还有辩词。”>
“没有。”被告讼师摇头。>
他知道自己应当还要在辩上两句,但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人证物证皆在,他再辩驳还能说出朵花来吗?>
故此,摇头说没有还能省些力气,应对接下来的事情。>
县令:“原告可还有要提交的证据?”>
林仲春拱手作辑,继续道:“第四项证据为,被告方在我方当事人补胎药里下的落子药的药渣。可以证明被告残害了我方当事人孩子的生命权。”>
药渣!>
韩申后背发凉,落胎药是他去买的,符红下的。他们发现了药渣,自己害孩子的事情就罪证确凿了。>
先前的那些证据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边角料,没什么定罪的作用。>
真真正正让冯姝早产的,就是落胎药的因素!>
被告讼师脑袋飞速运转,想着待会儿要用什么样的话去反驳林仲春提出的证据。>
他以为自己的当事人是对自己信任的,然而药渣的事情,当事人并没有跟自己提出,他只提了他曾经虐待过原告的事实。>
故此,药渣的出现是他没有想到的,也没有提前做了应对的计策。>
林仲春扭头看向孙肇州。>
孙肇州接着林仲春刚刚的话,继续道:“为查明案件事实,我们走遍了椰南城的各大药铺,最后在一间偏僻的刚开业不久的小医馆里面,找到了韩老爷所购买的落胎药的记录。”>
他再次奉上购买记录的花名册。>
尽管韩申把事情做的很隐蔽,但他还是忽略了细节。>
落胎药在椰南城算不上禁药,但贩卖的地点少之又少。>
为了防止有人滥用,药铺都是做了记录,方便日后查验用处的。>
故此,他亲自去买,虽然躲过了奴仆丫鬟,但还是躲不过花名册。>
接过由衙役呈上的药铺购买花名册,县令仔细阅览后,看向被告方:“可有辩词?”>
韩申请来的讼师嘴唇动了又动,最后抿成一条直线。>
他好后悔同意了韩申的请求,来帮他打这个官司,按照目前的趋势来说,他肯定会输,当时韩申来找他,看中的就是他为大家口中的“常胜将军”。>
如今的局面,他是半点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反驳?>
他要反驳什么?>
反驳药方上的名字不是韩申,而是椰南城还有人与他同名同姓?>
还是反驳这一切都是虚构的?>
办案辩论,最讲究的就是证据。他们除了这张嘴,还有什么可以推倒别人举出来的证据呢?>
对方手捏着不止一个证据,就算他有多么的能言善辩,也不可能凭借一张嘴,将所有的事情都推翻、推到。>
韩申眼巴巴的看着自己请来的讼师。>
虽然说他是一个商人,但是他只学习跟合同有关的律法,对于自己与小妾谋划下毒杀害自己的妻子腹中的胎儿,会触犯律法这件事情,怎么也想不到。>
等了好一会儿,韩申都等不到自己的讼师说话,便自己开口说道:“大人,虽然说我在药铺购买了落胎药,但这也不能说明我将这落胎药用于冯姝身上。再说了,没人说我自己就不能喝落胎药,谁知道是不是冯姝自己粗心大意把我的药给喝了呢?这怎么能怪到我的身上?”>
“你说这落胎药买给你自己吃的?”县令眉毛微挑,为了脱罪,他想出这个理由,还有几分可笑,“你好端端的吃这东西做什么?”>
韩申嘴硬:“没吃过,想试一试。”>
县令:“原告方?”>
孙肇州对韩申说的这番言论很是吃惊,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居然为了脱罪可以把事情说得那么离谱,并且向着一个诡异的方向发展。>
他嘴巴张了张,最后还是没有想出什么辩词,只得用求助的眼神看向林仲春。>
林仲春明白他的意思,立马开口说道:“被告人,你说你买这东西是为了自己想试一试才买的,但是由于我方当事人不小心误吃了你买的东西,所以才导致这样的结果产生对吗?”>
韩申脑子过了一遍,觉得林仲春问的问题没有什么引导他向别的地方走去的误区,便点了点头:“对的。”>
林仲春:“你们院子有几个厨房?”>
韩申皱眉:“一个。”>
“平日你们的吃食都是谁准备的?”>
“主厨。”韩申感觉她的问题有些奇怪,解释道,“虽然我们的吃食都是统一准备的,但这个药是我买给我自己单独尝试的,也是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大靖女讼师】最新更新章节〖第72章 谋杀未遂之诉:辩驳(21)〗地址https://wap.xbqg9.net/276/27625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