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妇女之诉:转折(7)(1/2)
县令冷眼看着下方还在喋喋不休的孟熙宝,他说任他,说等他说完,他再做答复。>
方才他仔细看了董英呈上的诉状,与孟熙宝所言并无重合之处,想来两人说的不是一件事。>
既然二者说的不是同一件事,那他此刻吐露的必然是另外一个案件的案情。>
孟家向来霸道习惯,背负着指不定多少条人命。>
如意姨不知道女儿的计划,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奔心头,“你这是倒打一耙!我女儿与你的事情别以为没人知道,你自己做的那些腌臜事,用你这张臭嘴否认是容易,就不怕被你祸害过的那些人半夜化作厉鬼索你命吗?”>
“大人您看,这妇人在恐吓草民!”孟熙宝一副惶恐的模样,像是真的被如意姨吓到了一般。>
“肃静——”>
县令拍下惊堂木,道:“公堂之上,不可胡言乱语!”>
扭头,他问董英:“诉状之事,本官已做了解,指控事实,可否有证人作证?”>
“有的。”董英道,“孟府对面有位买糖葫芦的小贩,他亲眼所见,可证明民女所言非虚。”>
她认为,大家会抱着跟她一样的想法,只要有可以斗倒孟家的机会,就死死地抓住。>
同在压迫下,理应同仇敌忾。>
孟熙宝愣了一下,随即笑出声。他实在是忍不住,还以为董英能有什么好法子呢,原是想帮她爹讨公道。>
既如此,也没有什么好装的。>
死了就死了,难不成还想让本少爷偿命吗?>
绝对不可能!>
孟熙宝邪笑,道:“大人,我也有证人。巧的很,他也是卖冰糖葫芦的。”>
董英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
该不会证人临阵倒戈了吧?>
如意姨拍了拍女儿的手背,“别慌,说不定是巧合。”>
那卖糖葫芦的人她认识,而且那人的妻子跟她吃个几次饭,也算得上是熟人,不至于会变卦的那么离谱。>
县令:“既然你们都有证人,那就让他们上前作证吧。”>
证人出现的快,还没等董英与孟熙宝分别说出他的名字,便有一布衣男子从人群挤了出来,尔后朝着堂下走来,直直的跪在孟熙宝旁边。>
董英与如意姨脸一下就白了。>
怎么会呢,怎么会这样呢?>
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居然跟孟熙宝是一伙儿的!>
董英面如死灰,难道真的没有办法证明父亲的死与孟熙宝有关,不能帮父亲讨回公道了吗?>
县令看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跪在孟熙宝旁边,便扭头看向董英:“汝的证人在何处?”>
“民女的证人……”拳头紧了又紧,董英鼻头酸涩,“民女证人没来。”>
县令定定的看着董英,顿了几秒后才挪开视线。>
他将目光投在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身上:“汝可知公堂之上不可说谎,凡是隐瞒、歪曲案件事实者,要受三十大板?”>
“回大人,草民知晓。”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声音微抖,他很抱歉反悔,可他必须要这样做。>
城南是他家,他不能为了别人,离开自己的家。>
县令:“汝名姓、年龄、住址、职业以及所看到的关于事情且细细说来。”>
案件审查的过程中,会有言官在旁记录,不会遗漏一丝痕迹。>
“草民张三,住于城南三十二号路巷口处,以贩卖冰糖葫芦为生。当时孟公子与董老头起冲突的时候,我就在现场。”张三低着头,昧着良心,道,“我还记得是董老头先来找孟公子的事儿的。也不懂是不是董老头精神有问题,拿着一把菜刀蹲在孟府外,等他一看见孟公子出现,当即就拿着菜刀走了上去。谁知道董老头没有看路,被路上的石子绊倒,直接摔死在孟府外了。”>
“你胡说,我爹分明是被人殴打致死,身上的痕迹怎么会是摔伤!”董英当即辩驳。>
如意姨也觉得荒谬:“大人,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快十天,但为了可以让死者可以安心的含笑九泉,我们愿意开棺验尸。”>
开棺验尸!>
这可是对死者的大不敬啊!>
如意姨算是豁出去了。>
既然同意女儿来告官,便要将此事完成的圆满,也算是告慰自己的夫君在天有灵。>
就是……苦了女儿。>
被这个畜牲冒犯,却不能让其得到该有的报应。>
“看来要输。”孙肇舟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本就担忧的林仲春心里十分不爽。>
“是输是赢与你何干?”毫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林仲春故意用肩膀把他撞开,“不是警告过你别跟着我吗?你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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