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虹霓妖虫(1/2)
四季山不光一山有四季,一天也有四季,黎明为春天,正午为夏天,傍晚为秋天,夜晚为冬天。这些也是朝后来才知道。君子国还有一种熏华草,早晨开花傍晚凋谢。
此时正是熏华草开发的时间,只见蓝色,紫色,淡蓝,淡紫的花朵漫山遍野的开着,开得茂盛,开得谦逊,但没有一个行人不去注意这道风景。这是弱的生命最有力的也是最美的诠释。
自从相府辞别,孟杰和朝二人便上路了。孟杰还是昨天与朝相见时的打扮,这次离家也是只带了一剑一笛,除了身上的衣服和佩玉以外,再也没了其他的身外之物。以他的话轻衣简行才是最逍遥。朝还是那副样子,穿着星辰衣,提着惊忧剑,一颗黑黝黝的骷髅头,眼睛里冒着火焰般的白光。走在孟杰身侧,不免显出几分寒酸。
朝的脚力已是非常快的,让他没想到的是,孟杰也能赶上他的速度。他们还没看到熏华草凋谢就出了君子国,下了四季山。朝有意加快速度,孟杰依旧能跟上。朝有心想较个高低,可是后者却无意与他相争,前者只能心里无奈。
他这时难免想到,在离别相府时,孟杰轻抚着那副古琴的情景,看得出当时后者对那古琴有些留恋,但也是仅是一丝的不舍而已,后者心绪仅仅只是一时的波动便平复了下来。后来他又抚摸一番那根常佩在身边的箫,最后也是放下,只带了笛子上路。
朝有些不知怎么和这么一个至君子沟通,可是他的担心有些多余了,孟杰并不是一个无趣之人,只听他吟咏道:“明轮早西落,熏华开正好;青柳未飘夏,游子已离家;纵横千山河,鉴证君子心;友伴皆贤士,大道在天边。”朝听罢连声叫好,可是他疑惑哪来的“皆”君子杰告诉他早晚会有“皆”。
刚吟咏感叹一番,他又吹奏起笛子来,笛声悠悠,在群山之间回荡婉转,竟真的引来一群群鸟儿在君子杰的身边飞舞盘旋,那些来的晚的就在天空之上起舞,渐渐的杰的头顶上竟然形成了一个鸟儿的漩涡。朝看得惊奇不已,过了不久,孟杰停了笛声,天空上的鸟儿也四散离去,可是还有许多围绕在孟杰身边不肯离去的。孟杰也不赶它们,又往前走了许多时,最后一只彩色的鸟儿才从他的身边飞走。
话朝和孟杰二人行了不知多远,就看见前方不远一处山谷上有两道七彩桥,内环颜色艳丽,外环颜色要淡上许多。朝一看就知道那是彩虹,孟杰却要碰到妖虫了。
这处山谷名叫虹霓谷,是北行的必经之处。朝有些不解,但也没多问,因为不多时,两人就走到了这处山谷前。刚进山谷,朝就能感受到前方吹来的阵阵凉风,再往里走就能看山谷两侧嶙峋的怪石和丛生的橛子植物。随着他们越靠近虹霓,山谷也越加的通畅。
转过一道壁仞,他们终于看到了虹霓的始作俑者,朝定睛一看,果然是两只怪虫。只见其中一个色彩斑斓,头颅硕大,长着狮子一般的鬣毛,身下足多对,皆比象腿,这些足中又属头颅下的那对前足最为粗大,堪比大水缸;其身体并不长但是极其高大,尾部长着雄蟋蟀一样的“二刺”但却是高高翘起的,极像孔雀翎;双目大如脸盆,嘴里长着两根蜈蚣一样的腭牙,看起来凶恶无比,此时它正吞吐着那道艳丽的虹。
另一只比起前者要矮许多,多只对足也不比前者粗壮,但是身体极长,体白色,只有少许五彩的斑点,双目乌黑润泽,嘴里也没有怪腭,有些像奢比尸国的金鱼五彩玲珑狮,也同样有些可爱,其尾部有“三刺”,不像前者那般翘着,而是平直地延伸出去,身上长着羽翅,骨骼包在身体外部,坚韧不可侵犯,此时它正在吞吐着那道黯淡的霓。这两只怪虫一雄一雌,那吐虹的是雄虫,其名也叫虹;那吐霓的是雌虫,其名也叫霓。
平时最好在这山谷中吐虹霓以嬉戏,而且专好吃侵入到它们领地的过路人。这两只虫子不知活了几百年之久,早已通了人性,也因为吃过不少人,所以周围人没有不知道这虹霓谷虹霓二妖虫的,他们往往也都会绕行。然而朝和孟杰一路走来也没碰上半个行人,所以也没有人提醒他们这虹霓谷走不得。
感觉有陌生人闯入了自己的领地,那只虹虫一对腭牙在嘴里摩挲着,鬣毛金光闪闪,两只眼睛闪烁着凶光,那只霓虫翅膀急促地煽动动着,随时都可飞天,也有些忌惮地向朝和孟杰望来。
俗话“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人家不欢迎自己的到来,朝和孟杰也没必要客气。朝不由握住了惊忧剑,实话面对这两个庞然大物,他心里还是有些惊惧的,可是他看孟杰时,只见后者面不改色,如一杆标枪定在地上,只有衣袍随风飘荡着,俨然一副王者风范。
不等朝他们蓄势待发,那只雄虫已经急速向他们本来,似乎要用那些粗壮的腿足挤碎压扁他们,那只雌虫也冲天而起,身子躬起,“三刺”中间的那根毒刺闪着寒芒正向着他们咄咄逼来。
朝正要出手,却见君子杰一手拦住住了他,偏过头轻笑着道:“朝兄且慢,这两只家伙还是让我来收拾吧。”朝惊讶地问道:“你要一个人对付他们两个?”君子杰拔出那把精致而不失锋利的佩剑,笑着道:“只两个不足为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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