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4/5)

5

60

8

124

16

244

0

16

52

6

120

12

20

24

1

44

4

114

10

216

20

18

6

2

102

8

194

16

19

28

2

85

6

10

12

20

20

2

0

4

142

8

现值合计

98

28

542

1440

根据上述资料,资产组a、、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98万元、28万元和542万元,相应的账面价值包括分摊的办公大楼账面价值分别为25万元、4125万元和550万元,资产组和的可收回金额均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分别确认845万元和8万元减值损失,并将该减值损失在办公大楼和资产组之间进行分摊。根据分摊结果,因资产组发生减值损失845万元而导致办公大楼减值205万元845x11254125,导致资产组中所包括资产发生减值6145万元845x004125;因资产组发生减值损失8万元而导致办公大楼减值218万元8x150550,导致资产组中所包括资产发生减值582万元8x400550。

经过上述减值测试后,资产组a、、和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万元、2855万元、94万元和2495万元,研发中心的账面价值仍为100万元,由此包括研发中心在内的最资产组组合即a公司的账面价值总额为l2050万元2002855941824100,但其可收回金额为1440万元,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企业不必再进一步确认减值损失。

第五节商誉减值测试与处理

一、商誉减值测试的基本要求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为了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这些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但不应当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企业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应当依据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情况下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二、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与会计处理

企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都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由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是母公司根据其在子公司所拥有的权益而确认的商誉,子公司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并没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因此,在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最新更新章节〖第31节〗地址https://wap.xbqg9.net/21/2188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