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怪胎(下)
待到饭菜上齐之后,我最先倒满一杯酒来敬大家。
王鹏坤端过酒杯,喜道:“来来来,今天让我们欢迎萧宸的到来,干杯!”
不得不承认海孟的确海量,在我所认识的人当中,他的酒量是最好的一个。
这让我想起了在众鼎鑫的时候,我认识的一个四川常德的朋友——杨暨光。
杨暨光与人喝啤酒的时候通常都是瓶饮,可连喝十瓶而面不改色,因有此酒量的缘故所有有得‘酒神’的外号。
我记得我第一次在酒桌上见到杨暨光的时候,他连续对瓶饮下七瓶啤酒而若无其事,当时我惊讶到呆滞的那种境界。
徐伟华杨暨光是怪胎,我觉得也是,可是见到海孟我才发现,原来他的酒量可以与杨暨光娉比,不定还要更胜他一筹,也不定。
杨暨光曾经对我,他嗜酒如命。我问他为什么,他在他的内心深处潜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荒芜,也许是因为空虚的缘故,才让得他在每个深深的夜晚,都会以酒来解伐他内心的情绪,从而得到心灵上的快感。
我觉得有些荒唐,喝那么多酒对身体有些极大的损害,而他意图从这种对自身摧残的理念上来麻醉自己,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片净土,这样是不是对自己太过残忍了?
直到有一天,杨暨光终于因身体不适而辞工离去,本来我跟韩铧是打算要送他一程的,可是因为当时却有紧急之事的缘故而未能送他离开,我遗憾,只是不知道现在的他究竟怎么了样了,是不是已经将我对他的告诫铭记在心了,又或者一如既往地而不曾有任何的改变。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可是我却很想知道。虽然我与他之间的关系并非绝对密切,但是我真的很欣赏他,因为我觉得他跟我很像,时常有些时候,都仿佛可以从他的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只是每一次与他的接触我都不禁会有如此感想。也许我们真的很像!
确切来,杨暨光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现如今已经消失在了天涯,消失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再有见面的机会了,从此在这人海茫茫的世界中各据一端,各自生活。
突然间,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大胆联想到海孟便是杨暨光的化身,但与其杨暨光与我很像,倒不如海孟很像杨暨光,更为相同的是,这两个家伙都特别能喝酒,特喜欢喝酒。
我试想着如果这两个家伙碰面,又能会是一副怎样的场面,不得将是‘举杯同饮图一醉,英雄肝胆两相照。’
看着海孟喝酒的那股猛劲儿,我担心他身体吃不消,于是忍不住地劝他少喝一点儿,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家伙非但不领情,反而我婆婆妈妈,不够豪爽。
“呵呵。”我觉得好笑,的确,在这一点上面我的确不够毫爽,并且我也从来没有豪爽过。
我承认我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很多时候,我只知道爱惜自己,从而疏忽过太多的人,但是有一点我足以趾高气昂,一个人若是不爱惜自己,那么又有什么资格去爱惜别人。而爱惜别人首先是要从爱惜自己开始。
不过可惜啊,海孟不懂得这一点,兴许是他太过豪爽的缘故,让得我觉得他是一个粗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直性子粗人。
齐东明也试着劝海孟少喝点酒,海孟连连点头,也不曾他婆婆妈妈,我以为他是听了齐东明的话,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什么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在饭菜吃尽的那一瞬间,好了我们是要离开的,而海孟看着箱子里面剩余的两瓶啤酒,馋馋道:“你们每人只喝了两瓶啤酒,我一人喝了四瓶,剩下的两瓶若是不喝完,倒着实不够海量。既然你们都不愿意喝,那我也不勉强,但我声明,这两瓶我个人包了,你们谁都别再劝我了,就算劝我,我也不会听。”完他拿起酒瓶,放到嘴边咬开盖,咕嘟咕嘟地将一瓶啤酒一饮而尽。
“牛掰,厉害!”王鹏坤看了,忍不住如此称赞。
我摇了摇头。
突然间,我觉得海孟好傻,真的好傻。
就在海孟将那瓶啤酒一饮而尽的时候,本以为他会给自己喘息的机会来将剩下的最后一瓶喝完,但是出乎了我的意料,他直接咬来最后一瓶啤酒,从而一下子喝完,而后‘哇’地一声喊:“过瘾!”我当即傻了眼,呆滞地看着他。这家伙还是人么?真他妈与杨暨光一样,都属于怪胎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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