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三个人(1/3)
我是一个人,蓓是一个人,许是一个人。
我们是三个人。
蓓是个不怎么寂寞的孩子,许是个有点寂寞的孩子,而我是个很寂寞的孩子。
蓓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们是单纯的朋友,这是我和蓓彼此没有言明的约定。但我们太过于形影不离,所以别人把我们定义为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也不去声辩,随它去好了。
许是我的一个没见过面的朋友,我们彼此很像。明白一点,我们是笔友兼网友。
我常常寂寞。于是晚自习后我会对蓓,陪我走走。蓓总会捋捋头发好的。蓓原来有头漂亮的长头发,后来剪短了,我陪她去剪的。我告诉发型师应该怎么怎么剪,好像我自己剪头发一样。剪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蓓骂我口齿不够伶俐表达不够清楚我骂发型师学艺不精。然后一起笑。然后一起想上街怎么见人。
你看我这人就是不会故事,跑题也可以跑这么远,看来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善表达。好了话题拉回来。我对蓓陪我走走,蓓好的,于是操场上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然后再压短然后再拉长。我们由一盏灯的光明走向黑暗然后又从黑暗走向下一盏灯的光明。在一个又一个连绵不断的光线的罅隙中我告诉蓓我时候是个不怎么听话的孩子我的童年是在农村长大的我时候很皮摔得满身是伤现在我长大了安分了许多我能静下心来看书不抽烟不喝酒成绩很好基本上是个好孩子只是有时候很任性乱发脾气没理由的悲伤。而蓓则告诉我她不吃猪肉很注意自己有没有长胖爱看《红楼梦》但搞不清楚里面成千上万的人物初中和几个女生好得不得了大家一起很开心而上了高中发现朋友的定义有了些改变自己无法适应所以有时候孤单尽管她时候作很好但上高中之后就不会写公式一样的议论了因此连语也不想学了但却发疯似地想考中系。
考中系也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想考复旦而蓓想考北大。我蓓贪慕虚名蓓我贪慕虚荣。bj和sh居然被我们成那个样子,想想多少有点惊世骇俗。
我们走,走,走,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黑暗和光明在我们身边交替上演,很有象征意味。
我们彼此都很有祥林嫂的神经质,所以我们可以很长时间话,到后来语言都有些力不从心因而不得不加上手语。手指穿过黑夜就像穿过黑发一样,有丝丝冰凉的快感。
许和我是同一家杂志sc记者站的写手。我常在上面写一些无病**的字以骗取一些稿费好维持生活的滋润。sc就我们两个人,而且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很巧很巧。
许和我做笔友的时候是个男生,但和我做网友的时候就变成了女生。很复杂的一件事情。总之一句话:我被骗了。我生平最痛恨别人骗我,因为被骗时自己绝对像只被耍的粉墨登场的猴子。但后来我原谅了许,因为许的眼泪。她在网上一边流泪一边:我不想的,我不想的。
许告诉我她和我刚认识的时候是想看看我是不是那种想骗女孩子的男生,所以她就以男孩子的身分出现了,后来慢慢地知道了我不是那种人。听许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掌心在冒汗,因为当我知道许不是女生的时候我真的有过很大的失望。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就是一个俗人。
许的笔实在好,每封信洋洋洒洒三千字。从门前刚立的广告牌到席慕容的《新娘》,永远也不累。她的信结尾的时候永远都是“好了,再写该超重了,就此搁笔”而不是“好了我累了,下次再”。就像南孚电池。
许是个很宿命的人,她告诉我她喜欢几千块的那种大拼图,散开来的样子就像宿命,拼好之后又像创造了宿命。有意思。
许喜欢把她大大的故事都告诉我。
比如她曾经热情高涨地去卖贺卡,结果卖完之后发现居然赔了五十块。
比如她讨厌同桌那个整天涂护手霜的女生,她瘦得拖社会主义的后腿。
比如她喜欢在雨里提着裙子疯跑,不打伞。
比如她喜欢听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尽管那首歌老得掉渣了。
比如她打羽毛球很厉害,被叫做“幻影杀手”。
比如。比如。比如。
我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而更痛苦的就是陪一个叫蓓的女生逛街。
我曾经陪蓓走完整条滨江路,比长征都厉害。
蓓总是叫我看路上漂亮女生的漂亮衣服,她你看那个女生的裙子好不好看?鞋子好不好看?我好看好看,但穿在你身上就不好看。蓓我知道你嘴里从没一句真话的。我马上哎呀其实你很漂亮。蓓马上哎呀奇怪你怎么了句真话出来哦。
蓓曾经看到过一个银戒指,很喜欢很喜欢。我我买给你啊,那你就要给我洗衣服做饭扫地了。蓓好啊为这个戒指卖身值得考虑。后来我悄悄地去买了这个戒指但最终没有拿给她。蓓生日的时候我送她一瓶香水。第二天蓓对我香水被同寝室的一个女生打翻了。我哦。她你怎么没反应哦,你送的啊。我嘿嘿地笑了笑。蓓摇摇头你这人真是麻木。后来我生日的时候蓓送我一个草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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