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节(2/4)
涯子一点都不管用,对自己不怎么管用,对付自己身边之人难道有可能都不管用了吗秦朝越想越心惊胆颤,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决定抓一只万毒之王来,自己养着做试验。
坐在家里干等当然不是办法,不如把闪电貂赶出门当诱饵,赌上一赌。他只用了一句话,闪电貂便成功地离开了钟灵的控制范围。却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之中。
直到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出现,钻入另一个早就为它准备好的葫芦之中,闪电貂第一时间回到钟灵身边。从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绝不主动离开钟灵身边百米。
那葫芦从此挂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挂了个用来修炼酒功的酒葫芦。这葫芦计说出来挺简单的,用来对付莽牯朱蛤却已经足够,除非它能跑得比闪电貂蝉还快。
此计的初稿其实也是来自小说天龙八部中,一方面把段誉的肚子换成了一个上半边钻满了小孔的葫芦,另一方面,把那成就了丐帮下一任帮主游坦之的昆仑雪山千年冰蚕,换成了成就大理后代皇帝段誉百毒不侵之体的无量山万毒之王莽牯朱蛤。
虽然不管是比智慧,还是比速度,莽牯朱蛤的表现都明显不如才三岁大的闪电貂。但秦朝只是随便在莽牯朱蛤身上用针取了一点毒,混在闪电貂的食物里,它就差点像书中一样挺了尸。那还是在钟灵母女怎么都不肯相信的情况下,秦朝才冒险用闪电貂试验了一回。
试验之前,秦朝心里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以她们母女俩对毒术的精通,都绝不可能真的不信,只是更加地见猎心喜,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有秦朝代劳,她们自然更加不忍心亲自对闪电貂下手。
当然,闪电貂也称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还是专人培养的特殊毒王,却突然被这么小瞧,她们心里肯定都还憋着一股气。对那万毒之王的称号,肯定也是抱着很大的怀疑和不服。
在毒功方面,秦朝的权威又一次受到了挑战。
这也难怪,万劫谷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层楼。但若只论杀人,可能还不如普通毒功加无名毒药可怕。毒功这玩意入门太容易,精通太难。不研究则已,否则太容易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罢休,越不愿承认在同一领域内自己不如别人。
若说这是傻,那秦朝学医也是傻,现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据说对各行各业无一不精的逍遥派掌门傻。但也只有那种最聪明的脑袋才能傻到那个程度。
秦朝如果非要给自己找个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解毒也还在医术的范围之内。
如果非要给自己找个反对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光是医术中的这一分支,就已经足够让所有人勤勤恳恳地忙上一辈子都还绝对忙不完。绝对不用怀疑。怀疑没用。
若非秦朝和钟灵母女对解毒都颇有一手,试验前早已准备得十分充分,闪电貂已经被那一丁点毒给毒死。它是好运逃过了一死后因祸得福,身法变得更加灵活与迅猛,毒性变得更加剧烈和复杂难解,却从此像初恋般惦记上了秦朝右腰上那个淡黄色的葫芦。
它好像比钟灵母女还见猎心喜,对平时喜欢吃的那些毒蛇却是越来越表现出不屑。
秦朝已经不只一次对钟灵说:“其实闪电貂最厉害的不是它的毒,而是它的速度。”
江昂、江昂、江昂擂台上,秦朝那挂在腰间的葫芦里又传出了牛吽般的巨吼。
秦朝取下左腰上挂着的酒葫芦,拔开塞子,往右腰的葫芦一倒,吼声立止。
擂台下,李尽欢鼻子一动,眼睛一亮,道:“好一个酒鬼这是百里香呀”
“小弟的剑走的是一白掩百丑之道,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大哥的剑走的是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汤之道,老鼠屎再怎么加紧提防也防不胜防。”秦朝边说边把酒葫芦挂回了左腰。
“二弟这么说,岂不把自己也当成了那一粒小小的老鼠屎了”秦夕落沉声道。
“大哥听说过相对论吗”秦朝不答反问道。
“什么东西”秦夕落好奇道。
秦朝目光向四吉一扫,眉头微微一皱,密语传音道:“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讲清楚的东西,最初主要是为解释时间和空间而提出的一个假设,经过实验的论证,逐渐完善的一套理论。这套理论的出现,使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随着理论的丰富和完善,建立全新的世界也不再是梦想。神话都可能成为事实,一件又一件。”
秦夕落张大了嘴,愣了片刻才记起传音给他,道:“二弟不是在耍大哥吧”心想:“就算修炼成了仙,真的成了神,成了圣,创世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呀”
秦朝暗叹:“有些真话比谎话还难让人相信有些真话永远都不该说出口小说界、影视界、游戏界,哪一个不能变得越来越高级呢但最高级总得从最低级的开始,人类也是从低级动作进化而来,知识和工具也是一代又一代地积累而来。现代的人很容易就能做到很多古代人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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