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霖:袁崇焕杂考(4/6)
朝以后,东莞人悼念袁崇焕的诗文更多了。兹不赘叙,以省篇幅。
戊、东莞的袁崇焕遗迹。
袁崇焕有《重修三界庙疏文碑》,立于东莞水南乡三界庙内,文为袁崇焕天启七年十二月作。(见《东莞县志·金石略》)袁崇焕故居在水南乡守义坊罗乡二姓村后,有月楼(见《东莞县志·古迹略》)。东莞城城内在明代有为袁崇焕立的牌坊,题曰:蓟辽柱石。(见《东莞县志·古迹略》)。东莞县纪念袁崇焕的祠堂有五:(1)在水南乡三界庙后座。袁崇焕被冤杀后,乡人陈日昌等悯其冤,悬其生前《待漏图》于三界庙后堂,为祭奠之地,后遂为祠堂。(2)在水南乡兴宁门右,名“乡先生袁大司马祠”,道光间唐棣、陈名超等倡建。(3)在莞城东正街(东莞中学右侧),名“袁督师祠”。(4)在温塘乡中和墟,袁族公建。(5)在茶山乡,袁族公建。
东莞袁氏族藏的袁崇焕画像二帧,一帧为正面像(《碧血剑》上集“图片”第二页中《袁崇焕像之一》就是这画像的头部)上有清末史馆总纂陈伯陶题“袁元素先生真像”七字。一为侧面像(即《碧血剑》上集“图片”第十二页《袁崇焕像之二》)。这两幅像和“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条幅同为袁督师祠中物。1911年,张伯桢从北京回东莞据以摄制,影印于他所编的《袁督师遗集》中。
上面所谈四点,是在《明史》、《明纪》、《明通鉴》、《通鉴辑览》、《广东通志》诸书之外的袁崇焕是东莞人的证据。
三、袁崇焕生年考
金庸先生说:“袁崇焕生于哪一年,无法考查。”在叙述到天启七年袁崇焕为魏忠贤党所论,被迫离开宁远时,说:“那时他还只四十岁左右”。因不知袁崇焕生年,所以不能确指崇焕离宁远时岁数。
[民国]《东莞县志》卷六一《袁崇焕传》中引《袁督师行状》说:“生于万历十二年(公元1584)四月二十八日戌时。”则袁崇焕在天启七年离开宁远时是四十四岁。崇祯三年(公元1630),袁崇焕被磔时只有四十七岁。
五、陈策及袁崇焕《南还别陈翼所总戎》诗考
金庸先生在《袁崇焕评传》第五节注七中说:“陈策不知怎样在辽西牺牲,相信他是袁崇焕从故乡带去的子弟兵之一。”这个推断,是错误的。《明史·陈策传》虽然语焉不详,但可从《陈璘传》、《童仲揆传》中窥其大概。《袁崇焕评传》屡引《明史》而不及此,可谓失之眉睫了。今据上述各传及[民国]《东莞县志;陈策传》勾出他生平轮廓:
陈策,字纯伯,一字翼所,广东东莞县莞城内人。万历四年、十三年(公元1576、1585)两中武举,十四年,成进士,受广州左卫所镇抚,累迁广州海防参将。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随总兵陈璘统广东兵五千援朝鲜,抗击侵略朝鲜的日本兵,分备露梁岛,败日本将领平清正于陆,焚关白平秀吉舟师于海,事平,又随陈璘督广东兵平播州杨应龙之乱,以功升遵义副总兵,镇抚建南,在任十六年,威信大著。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十一月,加陈策为援辽总兵,统率湖广、四川援辽各军,防守虎皮驿。天启元年(公元1621)三月,后金陷沈阳,陈策赴援,渡浑河,距城七里立营。努尔哈赤挥兵攻击,陈策奋战,十三日。因援绝战死,时年六十九。谥忠愍。
明代东莞诗人尹守衡有《挽陈翼所总戎》诗说:
六师何日不张皇,一旅能来捍朔方。馘折四千雄虎贲,风传草木尽鹰扬。孤忠岂乏封侯骨,九死宁销烈士肠。汉垒云连成底事,军中独有一陈汤。曾歼关白入朝鲜,已斩杨酋定蜀川。猿臂昔曾称上将,龙头今尚见长天。皇穹自长妖氛恶,国运仍多杀气缠。遂使英雄尽尘土,又闻烽火照甘泉。
陈策忠愍祠,在东莞城城外教场的陈策巷,今尚存。祠后座枕中山路,今辟为杂货店铺,为中山路十二、十四、十六号。即《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广州府部;祠庙考》中所谓“天启七奉敕建,为辽将死事陈策,在教场尾”者也。
北京袁督师庙《袁督师遗诗》石刻,原出《岭南遗书》中《袁督师事迹》,中有《南还别陈翼所总戎》一首云:慷慨同仇日,间关百战时,功高明主眷,心苦后人知。麋鹿还山便,麒麟绘阁宜,去留都莫讶,秋草正离离。
这首诗,张伯桢编的《袁督师遗集》、张次溪编的《袁督师遗稿遗事汇辑》卷三和卷一收之,张其淦编的《东莞诗录》卷一九亦收之,都作袁崇焕诗。梁启超《袁督师传》亦谓此诗为袁崇焕作,《袁崇焕评传》第七节、第八节及第八节注三都有评述,认为是袁崇焕诗。
我认为,这首诗决非袁崇焕作,理由是:
一、天启二年(公元1622)正月,崇焕“朝观在都,侯恂请破格用之,遂擢兵部职方主事。无何,广宁师溃,廷义扼山海关,崇焕即单骑出阅关内外。”(《明史;袁崇焕传》)这是袁崇焕出关之始,其时,陈策死已周年了,二人怎能“相别”呢?
二、袁崇焕自万历四十七举进士以来,只有在天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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