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夺城 下(3/3)
民,如何敢做反。不过我等当贼久了,倒想弄个官做做。只是识不了几个字,考不上状元,思来想去,却只得了一个办法……”
赵瑜眼眉一挑,面皮一翻,满身的杀气腾腾:
“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注1:霍四究: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第五卷载,崇、观年间,汴梁城中,说三分(三国志)的最有名的就是此人。
注2:三国演义的架构在宋朝就已基本成型。举个例子,如洪迈在《容斋续笔》卷十一中载:“关羽手杀袁绍二将颜良、文丑于万众之中。及攻曹仁于樊,于禁等七军皆没,羽威震华夏,曹操议徙许都以避其锐,其功名盛矣。”这段中的第一句岂是正史,分明就是演义。
注3:这门子不是守得县衙正门,而是守得大堂和二堂之间的屏门,由知县私人雇佣,想私下里见知县,必须要通过他们。至于正门、仪门,自有衙役看守。
注4:明府:“明府君”的略称。汉人用为对太守的尊称。《汉书·龚遂传》:“明府且止,愿有所白。”《后汉书·张湛传》:“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轻。”唐李贤注云:“郡守所居曰府,府者尊重之称。”唐以后多用以称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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